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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
瑞昌市工业园
编号:IDD-153
  • 物业类型
    标准化厂房
  • 主导产业
    纺织服装,精细化工,船舶制造,冶金铸造
  • 项目地址 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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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瑞昌市地处“沿江产业开发带”和“大京九经济带”交汇处,正在筹建的杭瑞高速公路贯穿全境,长江水道境内19.8公里,具备良好的深水港口,沙大铁路复线从市区经过,地理条件优越,交通发达,资源丰富,人口43万。为落实省委号召,策应长、珠、闽产业转移,使瑞昌尽快融入沿江产业开发带,中共瑞昌市委、市政府于2000年初做出果断决策,论证策划,并于2001年3月25日经九江市人民政府(九府字[2001]7号文)批准,九江市发计委九计工交字[2001]27号文批复立项,设立瑞昌黄金工业园,2006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江西瑞昌工业园区”。

目前工业园按照“一园多区”进行布局,其中南、北、西三区位于瑞昌市城东新区,沿九瑞路(九江-瑞昌)、瑞码路(瑞昌-码头)布局,2001年开始筹建。物流园区位于杭瑞高速入口处,台资区位于九江沿江开发产业带码头工业城。2002年度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五个单项奖, 2003、2004、2005、2006年度获省人民政府 “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六大指标综合先进单位”,在九江县域经济考评中荣获2002年度工业园第 一名,获2003、2004年度工业园第二名,2004、2005、2006年瑞昌工业园区被列入我省30个重点工业园区之一,2006年度被省人民政府评为 “江西省先进工业园区”称号。

凡在本市内依法创办的工业、农业、旅游、星级酒店、港口物流业项目,均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并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税收政策

(1)凡产品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企业,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及相关的优惠政策。
(2)工业企业年纳税总额达20万元以上的(资源型企业除外)自投产年度起,头2年,市政府将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额计为企业纳税贡献奖,第3—5年将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份减半计为企业纳税贡献奖奖励给企业。
(3)凡引进的流通企业年交税100万元以上的,五年内,市政府将按企业所交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2、土地政策

(1)凡落户本市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进驻工业园(工业城)(资源型项目除外),项目用地一律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工业、农业项目用地蕞高年限为50年,旅游、星级酒店、港口物流业用地为40年。
(2)工业项目用地按国家规定的蕞低基准地价8万元/亩一律招拍挂。高 档酒店等现代服务业用地按商业用地性质,实行基准地价评估招拍挂。
(3)对于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纳税能力强、品牌影响大、企业用工多、上下游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可从瑞昌市工业发展基金中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4)工业项目按不低于100万元/亩的投资强度提供相应的土地,企业生活配套用地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7%,建设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鼓励企业建高层厂房,节约用地。

3、规费政策

凡落户工业园(工业城)的工业项目在建设期内免征地方行政性规费,服务性收费按40%以下收取。三年后,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按50%以下收取。资源型企业各项规费按国家政策执行。

4、水、电政策

(1)园区的工业企业用电价格与全省大网同价。
(2)水费按居民生活用水标准收取。

5、其它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外商可办理“绿卡”予以保护;亿元以上重大项目颁发 “重点企业保护牌” 予以保护,未经市委市政府许可,任何人(刑事案件、安全生产除外)不得入内检查。
(2)外商子女入学按本市居民同等对待。
(3)在本市内为外资企业办理证照的工本费,按不高于60元的标准收取。

瑞昌工业园区由南京规划设计院设计,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作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城市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对瑞昌工业园区进行规划建设。整个园区总体规划按瑞昌市城市规划总体要求,核定规划面积306.67公顷, 2001年8月正式破土动工,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配套建设,滚动发展”的原则,园区建设逐步发展。

截止目前已建成面积184公顷,园区基础设施累计投入5.01亿,硬化道路29万平方米,铺设人行道板5.6万平方米,填挖土方450万方,架设供电线路12千米,铺设地下管网25千米,绿化5.1万平方米,安装路灯500盏,供水管网20千米,园区已初步形成了七横六纵骨干型的道路布局。随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向前推进,经营园区的理念正在我市确立,园区开发建设也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向发展,园区建设初步走上了“以园建园,以园养园”的良性轨道,工业园区已通过江西省环境科研院整体环评。

1、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指导编制园区内的详细规划;
2、负责园区内市政设施项目的预算、建设、维护管理和经费的拨付工作;
3、协助并参与对入园项目进行洽谈考察及论证工作,负责安排入园企业用地,协助入园企业项上用地的规划审批;
4、协助招商、审计部门对入园企业的资产等投入情况进行审定;
5、负责入园企业项目及用地的清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收购工作;
6、负责入园企业的经济运行及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对台资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和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代收代缴园内企业的各项行政性规费;
9、负责园区内临时建、构筑物的建设和广告、招牌、标志等设置的审批和管理;
10、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园区企业的安全监管及其它协调服务工作。

目前入园企业101家,已建成投产的企业有84家,在建企业17家。签约资金总额达66.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5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31.8亿元。投资规模千万元以上企业有57家,其中千万元项目有46个,5千万元以上项目4个,亿元以上项目7个,其中江西省蕞大的台资企业亚东水泥厂瑞昌分公司、大型造船企业江洲联合造船有限公司、20万锭规模的江西凤竹棉纺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金铜精矿的瑞昌市宏益冶炼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落户我市园区,外向型企业已有10家。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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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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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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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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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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