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工业园区于2001年9月正式动工建设。几年来,始终坚持把园区作为对接“长珠闽”、融入“心圈廊”、打造全县经济增长极、加速工业化进程的主战场来抓。按照“工业园区化、园区城市化”的要求开展了园区建设,体现了依托城市推进园区发展、园区发展推进城市扩张的互动思维和“规划立园、项目兴园、科技强园、生态美园”的园区具体发展思路。着力打响“上高蕞大的优势就是上高人”这一招商引资品牌。截止目前,到位资金24.14亿元,其中投资规模超千万元项目169个;竣工投产项目53个,在建项目56个,累计安置就业14782人。先后荣获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安置就业前十名和江西工业崛起园区发展专项奖,被评为全省十佳工业园区。
税收优惠
鼓励客商企业在按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依照园区的总体规划,在接受有关部门质量监督的情况下,自建生产厂房、生活服务设施,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规费。
鼓励入园客商企业按规划设计建厂房、写字楼、住宅楼,除了享受有关房地产开发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下列优惠: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自行确定厂房租赁费标准。
土地优惠
为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凡客商在工业园内购买生产用地的,其所需购买的土地均按土地开发成本价(6万元/亩)的三分之一进行出让。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以下、1000-2000万元以下和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资后由政府分别按每亩5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给予奖励,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期50年,获得使用权证的土地及建设的厂房、附属设施,可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但投资者在该土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每亩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凡利用本县矿产资源,在工业园购买生产用地的,其所购买的土地均按土地开发成本价(6万元/亩)的三分之一进行出让。一次性固定资产投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资后,由政府分别按每亩5000元、10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凡属信息技术(含电子、通讯、软件等)、生物医药、新材料、国家 级新产品及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能带入3家以上(含3家)产品相配套企业的“龙头”企业;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等独资项目均可享受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土地优惠。
客商在园区购买非生产性项目使用的土地价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 旺旺集团上高瑞麦食品有限公司
· 上高顺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 江西昌隆纺织有限公司
· 江西上高志成印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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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