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工业园区在“巩固、调整、完善、提高”的方针指导下,通过“筑巢引凤”和“引凤筑巢”双管齐下,目前园区累计开发面积0.52平方公里,创办企业30个,其中投产企业25个,今年新上在建项目5个,完成基础设施投入562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2300人,行业涉及食品加工、塑料业、造纸业、建材业等领域,整个工业园区已形成年产值1.2亿元,利税1500万元的规模格局。2004年1-7月份完成工业总产值6900万元,产品销售收入5788万元,上交税金240万元。
在市委、市政府“加快全市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全市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指示下,和在宜黄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宜黄县工业园区近两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和壮大,由原来单一的六里铺工业区到如今的塑料工业城、桃陂工业长廊,沿着宜临公路由南向北建设开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三点一线”的工业园区模式。六里铺工业区始建于1996年6月,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1550万元,实现了通路、通电、通讯、排洪、通水工程和土地平整,园区内道路网络化,该区域有新老企业近20家,承载企业能力几近饱和。龙华塑料、兴达金属、华南板材等几个大企业自进园区以来,一直运作良好产销两旺,还有近两年新上的星泰纸业、华南纸业等招商引资大企业,都已开足马力生产,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的好态势。
2004年,宜黄县继续集中全力实施以招商引资为投入主体,以工业园区为发展载体的工业化核心战略,着力打造块状经济。县委、县政府在对园区开发建设的思路上,进行大胆创新,着力培植劳动力密集型、特色鲜明的产业工业园区,把工业园区建设成某个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载体,使园区经济内部有很强的相关性和配套性,为此,今年同时引进了五家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的塑料制品企业,齐全县人力、财力,打造一个上规模、上档次的塑料工业城,总投资1个亿,规划占地面积150亩,县委、县政府对该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为此多次召开协调工作会,书记、县长至少每日3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促使该工程进度非常快,目前已完成土地平整,2家企业已进入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阶段。为了实现工业园区的布局合理化、功能多元化,也为了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拓展,本着科学发展工业园区的高要求,县委、县政府结合当前发展形势,并立足于有利生产、实现环保,迅速决定同步开发“桃陂工业长廊”,经调查研究认为宜临公路桃陂乡至路西一带具有可开发利用语的荒山、荒坡,且交通便利和有发展后劲,是开发工业园区的蕞佳地段,初步规划面积860亩,南北长2870米,东西宽200米,这项工程已完成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和衔接,开始破土动工。
今后,宜黄县工业园区将继续以“真正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带动区,体制和科技创新的试验区,城市发展的新区”为指导思想。实施“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小块起步,滚动发展,开发一片,成功一片”的发展战略。坚持对园区企业实行零收费,全封闭管理和办事手续“一站式”服务,努力搞好综合开发,对外加强科技协作,积极引进资金和人才,增强园区聚集功能、辐射功能和孵化功能。努力把工业园区办成一个外向型,规模效益型,科工贸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区。
江西宜黄工业园区于2005年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园区按照“一园三区”的工业走廊式布局开发建设,规划总面积为10000亩,其中六里铺工业小区为3000亩,官仓工业小区为2000亩,丰厚工业小区为5000亩。工业园区现已完成开发面积4000亩,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五通一平”。
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园区交通便利,距京福高速公路38公里,距火车站34公里,即将开工建设的抚吉高速在丰厚园区出口。
宜黄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对象为境内外投资者,不限地域、经济成份和投资方式。
二、入园条件
江西宜黄工业园区是省级工业园区,分为丰厚、六里铺、官仓三个分区,招商引资企业入园条件为: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和加工业项目。
2、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达到二类环保标准及以上并经环保治理能达标排放的项目。
3、亩均固定资产投入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且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
4、建筑密度必须达到50%以上,建筑容积率必须达到0.8以上。
三、禁止入园项目
1、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生产的项目和生产工艺落后、趋向淘汰的项目。
2、不符合国家和省市环保要求的项目。
3、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
四、供地、税收政策
(一)项目分类
1、一般工业生产性项目是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纳税3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2、重大工业生产性项目是指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纳税5万元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业生产性项目:
(1)生产国家 级名优产品、纳入国家或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
(2)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以上;
(3)年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
(二)土地供应
鼓励投资者在工业园区丰厚分区投资。工业园区采取出让方式供应“五通一平”的国有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上市取得,土地价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出让蕞低价标准。在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土地价款,并投产后一个月内,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扶持措施
1、企业投产补助
企业竣工投产后,工业园区视入园项目性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创税能力,对入园企业可在企业发展、技改补助、科研发展、贷款贴息上给予一次性财政扶持,以支持企业发展。扶持标准为:
(1)一般工业生产性项目在丰厚分区的以每亩3.5万元为限,在六里铺分区的以每亩2.5万元为限;
(2)重大工业生产性项目在丰厚分区的按以下情况进行扶持:
a、世 界500强工业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兴办其核心技术项目,或生产具有中国名 牌或全国驰名商标产品的项目以每亩4万元为限;
b、固定资产实际投资在亿元以上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以每亩4万元为限;
C、纳入国家或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项目和其他重大生产性项目以每亩3.8万元为限。
2、企业效益奖
自企业正式投产实现税收之日起,年纳税总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由受益财政3年内按其缴纳税收总额中地方所得部分的30%奖励给企业;年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可以更优惠的条件实行“一企一议”。
外资企业和有进出口自营权的生产企业,每创汇1美元(以海关报关单为准),由受益财政奖励0.02元人民币。
在我县创获中国名 牌或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创获江西省名 牌或江西省著 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我县创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创获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规费减免
入园工业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建设、投产其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上交中央、省、市以外的全部予以免缴。
(四)退城入园工业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优惠政策
1、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重大工业生产性项目享受上述的扶持政策,但计算财政奖励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总额是指剔除企业入园前三年平均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基数后的地方留成部分。
2、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少于5000万元的项目按一般工业生产性项目享受上述的扶持政策,计算财政奖励参照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标准减半计奖。
3、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特别巨大、经济效益特别好、科技含量特别高的工业项目或世 界500强工业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投资兴办其具有核心技术的主导产品,税收贡献巨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一个项目一个政策,享受更多优惠。
4、生产性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以下简称生产性外商投资项目),按上述分类方法确定项目类别,以外币投资按验资当天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来确定。
五、供电政策
工业园区负责入园企业通电事宜,用电容量在315KVA以上的大宗工业用电企业,享受同类行业用电优惠价格,基本电价为16元/KVA,今后随国家电价政策,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六、服务保障
1、对入园企业提供“三帮”服务,即帮办证办照、帮协调关系、帮招工。
2、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入园项目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国家规定的收费由工业园区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管径对内”的办法管理,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3、客商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办企业,应及时到县招商局申报登记,并办理《客商证》。对持证客商,县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客商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依法保障其人身自由与安全。
4、对持有《客商证》的客商车辆,各行政职能和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检查、罚款、扣车。
5、客商子女入托、入学,凭《客商证》可自愿选择学校就读,一切费用与当地学生相同。
七、其他
1、投资、承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商定的《投资兴办企业入园合同书》中予以明确。
2、以上奖励由政府根据企业投资规模、投资密度、创税能力指标年度考评情况确定。
3、原入园企业与工业园区所签合同中的优惠政策仍继续执行。
4、本政策由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5、本政策自二00八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