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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工业园积极扶持香精香料产业发展
2013
04/09
14:13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香精香料产业,日前,我县制定了七项奖励措施,对香精香料产业实行差异化扶持。

一是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香料原料林基地发展基金。对规模连片开发50亩以上的香料原料林基地,按每亩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二是建立香精香料产业研发奖励基金。对企业成功申办国家级和省级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检测中心或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30万元奖励。对企业自主向国家或省申报研发项目进行项目可行性立项研究的分别给予1—2万元的补助。对获得国家专利的技术开发项目奖励5万元。三是设立产品创新奖。对开发省级优秀新产品每个奖励2万元,开发国家级优秀新产品每个奖励5万元。同时,对相应的主管部门按所获奖金的40%另行奖励。四是设立出口创汇奖。县财政对香料、香精企业的出口给予积极鼓励,凡自营出口创汇的香料、香精企业,当年出口创汇50万美元以下部分,1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当年出口创汇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含50万美元)部分,1美元奖励0.04元人民币;当年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部分,1美元奖励0.05元人民币。五是设立税收返还奖。县财政对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香精香料企业,在企业税收优惠期满后,3年内地方留成部分的50%再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六是设立品牌创立奖。凡产业基地被认定为省级标准每个奖励3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标准每个奖励5万元;凡产品标准被认定为全国行业标准,每个奖励4万元。同时,对相应的县主管部门按企业所获奖金的40%另行奖励。七是设立香精香料企业技术人才津贴。对香精香料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并工作满两周年,经县人事劳动部门认定的,每人可享受每月100元的政府津贴;引进的博士生、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并工作满两周年,经县人事劳动部门认定的,每人可享受每月200元的政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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