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农开项目若获扶持须2年内建完、以自筹资金为主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记者昨日获悉,南昌市将对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扶持,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统筹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大型农开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并采取多项举措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与项目顺利实施。
据了解,全市涉农县(区)和市属农场区域范围内,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和立项原则的农业基地,均可纳入市大型农开项目扶持范围。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建设期限从计划下达之日起一般一年内实施完成,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延迟的,应报市大型农开项目推进办批准同意,原则上不超过2年。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可用于排灌渠系、喷滴灌设施、农业生产大棚、加工厂房及设备、冷库及配套服务设施等;不能用于土地购置及租赁、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办公设施建设。另外,大型农开都市休闲农业项目的观光道路(含木栈道、景观桥),码头、服务管理中心、展示展销中心(厅、室)、家庭农场、体验场馆、休闲广场(含生态停车场)、门楼,亭廊等可整合农口相关资金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