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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今年最大房屋征收项目下达“征收令”
2016
07/14
23:54

7月13日下午,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以北——王家庄周边地块旧城改造下达房屋“征收令”,正式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该地块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9.12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约1210户,这是南昌市今年最大的房屋征收项目之一。根据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该决定下达之日起至8月11日。搬迁期限为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截至13日,王家庄旧改地块已签约搬迁300余户。

据悉,此次旧改房屋征收将对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按补偿方案相应规定给予补助和奖励。

南昌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且在本市城区内仅此一处住房的,补齐36平方米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在下达征收决定前两年内(含两年),因转移登记导致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无论选择何种补偿方式均不享受补齐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安置补偿;因认定“住改非”而导致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的,不享受补齐建筑面积36平方米安置补偿。

此次实行房屋就近(异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实行就近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在征收私房住宅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和奖励方面,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在9月5日(含)前完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

同时,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10月5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3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对征收私房非住宅,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实物安置补偿的实行异地实物安置。

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对小学入学的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租赁房屋的就学属过渡性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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