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保家行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要求,近日,高新环保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3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保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环保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文书,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现场对部分企业的生产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显示有一家企业废水排放超标,被责令停产整改。
针对零点行动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问题,高新环保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扩大执法范围,对园区医药化工、涉酸涉重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发挥高新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督促高新区各镇办、产业园对辖区企业开展检查,对存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企业进行取样化验,对2家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下达停产整改文书,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此次行动充分彰显高新区全力开展工业污染整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污染整治工作相关要求,高新区以园区企业污染整治为契机,积极推动全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水污染防治。高新区相继出台《生态红线划定规划》《畜禽养殖防治规划》《河长制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划和制度,并开展“保家行动”。高新区养殖场共594家,禁养区459家,可限养135家,目前禁养区关闭240家,可限养区改造15家;水库32座,山塘237座已全部依法依规收回对外承包,实行人放天养;工业污染专项整治企业255家,已整治达标174家,停产停工32家。同时,对袁河、袁惠渠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关闭“十小”企业塑料加工厂2家。加强涉酸企业环境监管,对区域内17家重点涉酸企业及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了摸排,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推进雨、污水管网建设及环境保护整治工作,通过企业自查与环保部门检查验收相结合,完善企业雨污分流和纳管检查工作。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高新区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一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重点整治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及锅炉烟尘,通过与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整治道路扬尘,结合环保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2017年共查处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等扬尘整治类交通违法行为2346起。二是做好油气回收工作,按时完成高新区4家民营加油站油气整治工作。三是认真抓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对完成餐饮油烟整治单位进行后督查,督促未完成整治的园区企业食堂、酒店等餐饮单位签订整改协议,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目前辖区内10家餐饮单位(食堂)78个灶头已全部超量完成整治工作。四是分批进行4吨以下和10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确保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和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存在违法使用高污染燃料和不正常使用除尘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现已全面完成10吨以下69台燃煤锅炉整治工作。
整改落实危险废物。督促辖区内28家重点涉危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和落实转移联单制度。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开展废矿物油专项检查工作,排查相关单位16家,对未按照环保要求贮存、转移的单位责令整改。积极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现场检查危废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的标识标志的设置情况、管理计划落实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许可、应急管理情况以及贮存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等情况。
依法淘汰落后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淘汰关停落后产能、高污染、高能耗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企业,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严重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祥丰工贸、荣昌医药、华晶磨料、诚旭工贸、邓小涛废旧轮胎加工厂、胡细牙炼铝厂6家工业企业和梁清勇、刘女生、彭海平、胡三宝、胡水牯、胡四牯6家非法排污塑料造粒厂依法予以关停。
开展园区工业污染源第三方监测工作。为做好高新区“保家行动”工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摸清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及时要求整改,做到“一企一策”,高新区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区内重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及泄洪渠开展监测,确保今年12月底前高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为高新区下一步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