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日前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下线为3%。据了解,此次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根据要求,国有企业应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此次工资指导线,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非国有企业需主动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18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好转、上年度职工工资未增加的非国有企业,可通过集体协商,补偿性地增加职工工资。
江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应加强人工成本管控和全员业绩考核,强化工资分配与个人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