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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江新区绿色企业认定办法通过论证
2018
10/11
09:11

9月29日,赣江新区在北京召开绿色金融评价方法工作成果研讨论证会。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赣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超出席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法律处处长陈继明、中国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马险峰、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嘉龙、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专业支持处处长陈亚芹、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爱民、华夏银行绿色金融中心市场营销室副经理苏楠等绿色金融领域的专家开展研讨论证。

论证会上,赣江新区共发布《赣江新区绿色企业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三项工作成果。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介绍了三项工作成果的研究背景,联合赤道课题组介绍了三项工作成果的研究思路和制定过程。与会专家认真听取了联合赤道课题组对工作成果的汇报,并就工作成果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论证。经过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本次发布的内容指标全面、客观、专业、系统,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项工作成果的出台对于指导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政策落地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

本次发布的三项工作成果充分参考了国际、国内的相关标准,结合了赣江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地方产业政策,建立了绿色企业及绿色项目评价方法,制定了评估认定流程,并提出了一次性奖励、财政补助、信贷补贴等一系列配套的激励政策鼓励评价办法的落地实施。此外,本次工作成果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绿色评价进行了有机结合,既有效的防止企业的洗绿、漂绿行为,也推动了赣江新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投资透明度,引导更多的资本投向绿色企业、绿色项目。

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许忠华表示,赣江新区在绿色金融领域一直在不断探索,本次工作成果的发布,也是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迈出的坚实一步。下一步赣江新区将逐步开展相关成果的应用工作,循序渐进的把该评价方法用于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评价方法,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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