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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收保护费” 江西出台八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18
11/30
22:24

11月2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江西省检察院日前出台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八条措施,更加注重保护对侵害涉及民营经济主体刑事、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更加注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民营经济保护,畅通民营经济主体诉求表达渠道等举措。

据介绍,涉及民营经济的刑事案件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不当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将成为检察机关监督重点。股权转让、专利权转让合同、民间借贷、担保物权、保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等“十类产权纠纷”将成为检察机关重点关注对象。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经济主体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犯罪。全省检察机关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举报电话等将为民营经济主体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全力保障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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