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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0
01/20
13:26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长易炼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江西重要指示要求,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增长符合预期,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品质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较好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会议充分肯定了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省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力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会议号召,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以“作示范、勇争先”的精气神,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努力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

关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萌所作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江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江西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朱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同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江西省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

关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所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法院在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着力锻造过硬队伍,担当实干、锐意进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检察制度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攻坚克难,担当实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江西品牌进一步打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完成试验区改革任务,实现试验区阶段性目标,认真总结试验区经验成果,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加快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的“绿色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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