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活动和社会秩序有序恢复,2月18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江西公安机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共25条具体措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提供服务保障。
《意见》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服务企业信息数据库,精准开展服务保障;提高审核备案工作效率,为复工复产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提供便利;推行“合理延期”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超期未办理的各类业务实行延期办理;扩大网上办理事项范围,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提供返岗复工人员办证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企业人员返岗复工;细化服务措施,保障企业物流运输通畅;加强跨省市区域警务协作,提供跨区域涉企协调服务;开通口岸签证绿色通道,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减免各类收费项目,规范各类经济处罚,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全力促进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准确适用宽严相济、认罪认罚的法律政策,对企业及法人、实际控制人轻微违法犯罪、非涉黑涉恶且无现实危害的,一般不采取强制措施。
要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挂点帮扶贫困户开展疫情实地调研排查,全力帮助做好春耕备耕、外出务工人员尽快返岗复工等事项;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积极为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等提供指导协调;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加大贫困地区矛盾化解和治安防控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从严惩处涉扶贫领域犯罪,保障扶贫产业安全和脱贫项目顺利实施,全力参与支持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
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置网上谣言和有害信息,全面强化网络空间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干扰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依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切断野生动物相关病毒传播源头;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法治保障。(刘波全媒体记者张宁江文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