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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发区积极落实措施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无忧
2013
07/10
08:50

赣州开发区积极落实措施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无忧

上半年发放保障金超2000万元

“这是我步入老年生活后的保障。有了这保障,以后的生活就不愁了!”近日,赣州开发区蟠龙镇章甫村的失地农民叶新培,在办理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手续后欣喜地说。原来,叶新培家的土地在6月被征用,当地政府给他办理了失地农民相关手续。根据政策规定,随后5年时间他可享受每月100元的过渡生活补助。从60岁起,他又可以领取每月3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

日前,记者从赣州开发区了解到,目前赣州开发区有失地农民31345人。为让这部分农民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赣州开发区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按照《赣州开发区征用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对失地农民给予5年过渡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同时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完全失地农民给予每月300元的养老生活补助,确保失地群体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对开发区内特别困难,完全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赣州开发区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开展失地农民重病救助、失地农民子女教育补助以及就业培训等,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此外,赣州开发区所有公益性岗位和后勤服务岗位,优先招用“4050”失地人员。对区内工业企业招用了开发区“4050”失地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且为其办理了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由区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岗位补贴。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赣州开发区共计发放失地农民保障资金2126.5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失地农民实际问题,让失地农民感到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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