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江西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3年,江西中医药产业形成一批带动提升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建成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长远影响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布局一批集聚集约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中药材、中成药的品种品牌,全省中医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控制能力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全省中医药产业全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以下是《意见》全文
关于印发加快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将《关于加快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医药是我省的特色优势产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抓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新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聚焦平台支撑、项目带动、龙头引领、集群集约、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优化产业生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加快打造中医药科研创新高地、产业价值洼地,全力提升我省中医药产业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形成一批带动提升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建成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长远影响的重大项目,培育一批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布局一批集聚集约的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中药材、中成药的品种品牌,全省中医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质量控制能力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全省中医药产业全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造产业平台
1.加快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按照“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模式,着力构建创新研发、孵化加速、展示交易、金融服务等功能板块,打造融合开放、要素集聚、功能完善的创新综合体。加快竣工使用展示交易中心、研发及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厂房等标志性建筑,加快建设中药国家大科学装置、中国中医科学院江西分院、道地药材质量标准检测认证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推进新绿药生产基地、华润江中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快完善核心区路网、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建设和打造一批中医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促进产业与资源、技术结合,打造产业发展新引擎、科技创新新空间、产业转型新体系。(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创新研发飞地建设。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创新研发飞地建设经验,引导省内优强中医药企业在北上广深等创新资源集中地区建立研发飞地;加大对创新研发飞地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现有的科技人才政策向研发飞地延伸;鼓励和引导企业将研发飞地打造成为我省中医药企业开放式、共建共享、服务整个行业的创新研发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4.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江西樟树“中国药都”工程实施、“建昌帮”振兴等,加快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强项目跟踪,对全省中医药产业集中开工项目、中医药科创城集中签约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持续进行调度跟踪;加大项目帮扶,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协调机制,定期收集项目建设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给予帮扶和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重大项目引进力度。落实“项目为王”理念,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发挥我省中医药独有的生态优势、产业优势、文化优势,大力开展招大引强;扎实推进项目满园扩园行动,实施“引资强贸”工程,加大对投资额超20亿元、超5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力度。(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骨干龙头企业
6.聚焦行业龙头企业发展。聚焦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创新开发、并购重组、产能提升等方式,开发重大品种,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完善市场营销体系,拓展新领域业态,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效益;落实重点企业联点帮扶机制,加大调度帮扶力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瓶颈问题。(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加大招大引强力度,积极对接国际国内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落户;鼓励和引导我省成长型中医药企业对标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集供应链、产品链、创新链于一体的企业航母;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推进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领域内小巨人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以细分领域内快速成长型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培育一批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支持快速成长型企业打造领域内核心品种和产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产业集群集聚集约
9.大力实施江西樟树“中国药都”工程。突出樟树中医药全产业链的优势和特点,强化精品樟帮药、千年文化都和健康美丽城三大主题建设,着力打造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樟树样板”;强化建设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协同责任,积极推进稳定中药材种植规模,强化中药材绿色生态种植,加快中药工业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医药流通业,加强中医药人才智力支撑,提升“樟帮”中医药文化建设水平等重点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小蓝医药产业集群、樟树医药产业集群、袁州医药产业集群、章贡医药产业集群、峡江医药产业集群、永丰医药产业集群等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加快企业项目集聚,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和人才引进力度;持续优化和调整产业集群结构,打造各自优势和产业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按照集中、集聚、集约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和打造新的中医药产业集群,不断优化中医药产业布局,提升中医药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做精中药材种养业,稳步扩大中药材种养规模,大力扶持对珍稀野生药用植物的人工驯化种植,着力提升中药材质量和道地性,强化赣产中药材品牌宣传,扩大中药材“赣十味”、“赣食十味”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升中医药服务业水平,积极打造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健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推广热敏灸等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加大热敏灸宣传和品牌效应辐射推广力度。推进中药材种养业与中医药制造业融合,推广“企业+基地+农户”“订单生产”等多种中药材供需合作模式,提升中药制造企业对中药材种植的参与度,探索建立中医药大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促进中医药产品与中医药服务对接,扩大省产中医药产品在医疗服务中的使用和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12.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加强技术协作,加快完善一体化协作创新体系;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孵化器和产业化基地,发挥医疗机构在医药创新上的主动性,提高新药临床研究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中药产业现代化步伐。加快开展中药提取技术、分离技术、纯化技术、干燥技术及包合技术等现代化中药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应用研究。加大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监测等技术在中药生产中的推广应用,促进中药规模化、智能化生产。(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重点领域创新。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导骨干企业整合科技资源,重点扶持掌握关键技术的研发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大品种战略,支持采用现代制药技术、先进制药工艺和制剂技术,对我省传统名优中成药及传统经典名方、名方验方进行二次开发,加快中药经典名方开发和产业化。发挥“樟帮”“建昌帮”传统技术优势,充分利用我省特色中药材资源,开展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和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标准提取物研究及产业化应用研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旅游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产业开放合作
15.推动开放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赣京、赣粤、赣港澳等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对接;积极搭建平台、提供信息,鼓励有意向的优势企业走出去,以产品、资本、合作为纽带,推动省产中医药产品和品牌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国际援助,组织省内中医专家、中药产品参与疫情防治,推动省产中医药加快国际化进程。(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鼓励兼并整合。鼓励中医药龙头骨干企业采用并购、控股、注资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和战略整合,跨省、跨国收购中医药企业、品种和拥有核心技术的研发机构,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中医药企业;推动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整合省内中医药存量资产资源,支持省外有实力企业收购、兼并、整合省内中医药企业、品种和产品。(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联动互补。鼓励省内有条件企业、优势品种,利用省内外的中药材资源,建立长期的供需合作关系或建设中药材种养基地,保障关系稳定、质量可靠的中药原料来源。推动中医药研发创新能力、研发创新成果、项目招商落地等资源省内、跨省、跨区域共享,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相互促进的发展态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18.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对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统筹协调,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全力支持推动产业发展。中药材种植、中医药服务、商贸流通等相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压实责任措施,完善基础数据统计,共同助推全产业链实现千亿目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商务厅、省中医药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质量品牌。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推进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加强对中药饮片监管,强化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加强上市产品市场抽检,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资金投入。要切实加大行业政策性投入,促进产业与资本的紧密融合。加快设立省级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引进一批促进产业创新的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鼓励和引导以中医药为主导和首位产业的市县设立以兼并收购、技术引进等为重点支持方向的医药产业基金;加大产业转型升级资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对医药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发展等的奖补;持续推进银企对接和产融合作,重点落实工商银行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光大银行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强化银行信贷对产业的支持和投入。(省财政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政策环境。加强与国家试点政策的衔接和对接,积极争取将江西纳入政策先行先试的省份。落实中医药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具体政策,加快形成鼓励中医药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积极支持优秀省产创新产品、获得国际市场认可的高质量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用足用好国家新版医保目录的过渡期政策,支持和帮助企业加快产品升级和质量提升;继续支持和大力推荐省产中医药产品进入国家各类医保支付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人才支撑。聚焦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强化与国内大院名校合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育。着力提升行业人才服务能力,健全人才需求监测、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体系,在产业高端人才、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培养引进等方面形成突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