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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18条新政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2020
06/06
08:34

6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推进江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共18条举措。力争到2025年,全省粮食、生猪、蔬菜、水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稳步增长,助推全省农业综合总产值达到万亿元。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谢梦丽/文

重点扶持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江西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做大优势主导产业、做精乡村特色产业、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做实乡村新型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力争到2025年,粮食、生猪、蔬菜、水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稳步增长;茶叶、果业、中药材、草地畜牧业、油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竞争性产业跨越式发展;赣南脐橙、鄱阳湖小龙虾等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产业进一步壮大。

《实施意见》还提出,打造乡村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倡导“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园)和新型农业综合体,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坚持分级培育,鼓励支持各地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梯队建设,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龙头企业发展格局,形成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对在境内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境外资本市场新增首发上市的,按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入乡兴办实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三年行动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挖掘培养一批“田教授”“土专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畅通其职称申报渠道。

同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推行“五个一”产业扶贫模式,推广“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合作形式,强化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发展壮大带贫益贫产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有效机制。激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深化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开展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六进”活动,建立农产品定向直销模式。重点利用社会上成熟的电商平台参与扶贫。鼓励农业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

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实施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稳慎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业务,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加大农业保险保障力度,逐步加大种植业、养殖业保险覆盖面。

在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方面,大力保障用地政策。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市、县两级财政每年新增土地出让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得收益要优先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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