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纪洪报道 为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建筑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推进建筑业企业履约能力和诚信建设、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信用管理过渡,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从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核查的范围是全省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资质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其中以下7类企业必查:2011年以后发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2011年以后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012资质动态核查结论为基本合格未整改到位的;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调离等原因造成企业资质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被投诉、举报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成立后3年内未承揽工程或累计3个季度未报建筑企业管理快报的;尚未加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的。
据悉,此次主要核查企业资产、人员、工程结算收入等方面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内容包括证照、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工程结算收入情况。重点核查材料企业证照、企业财务、有关人员任职资格、建造师证照等资料。对于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回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