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级龙头企业两年一认定,今年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开展了运行监测和重新申报认定工作。
一是对2011年认定的104家市级龙头企业进行了运行监测。104家市级龙头企业中有13家在2012年晋升为省级龙头企业,余下的91家企业中有23家经监测不合格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资格,68家企业经监测合格重新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
二是对新申报企业进行了评审认定。经企业申报、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初审、推荐,全市共有56家农业企业新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新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邀请了部分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农业局相关业务科站共15人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新申报的56家农业企业逐一进行了评审打分,并按得分高低进行了排名,评审过程同时邀请了市纪委第四纪工委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经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56家企业中有55家符合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加上经监测合格的原有68家企业,全市共有123家企业被认定为2013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比2011年度的104家市级龙头企业净增19家。至此,新余市拥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38家、市级龙头企业1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