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鼓励万安农民画作者入住田北农民画村,2013年经批准入住的农民画作者,享受《万安县农民画作者入住高陂田北农民画村扶持优惠办法》规定的各种优惠;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农民画销售公司,凡公司正式运营且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经审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是鼓励培训农民画作者“师傅带徒弟”,经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初审并经县政府审定合格的,按每名学员5000元的标准对传授人进行奖励;
四是鼓励农民画作者举办个展或联展,经县文广新局推荐或同意,认定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3000-8000元相应奖励;
五是鼓励农民画作者外出参展或参赛,凡参展、参赛(由正规机构主办,且经县文化部门认定)获得奖励的都按照奖项规格给予3000-5000元的相应奖励;
六是鼓励高校到田北农民画村挂牌建立学生写生基地,每引进一所高校,给予引进人一次性10000元奖励;七是对促进万安农民画发展做出贡献的中小学美术教师、农民画作者、以及在农民画营销中作出突出业绩的人员、申办中国美术家协会创作基地有功人员,经评定后,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