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洽谈签约机制。由引资单位先行到项目投资方进行初步考察,认为可行后,再由区招商局组织进行论证洽谈。原则上项目用地需具备开工条件或工业园区承诺3个月内可供地项目才能签约。
二是项目落地保障机制。每个签约项目,招商引资单位和工业园区均需缴纳项目保证金,视项目建设投资及供地情况退还;投资方须在供地后1个月内缴清土地款,3个月内未开工的,扣除违约金并将土地置换给其他项目。
三是项目调度服务机制。对新签约项目、开工项目和投产项目均明确具体服务干部,全程跟踪服务。
四是考核机制。区直相关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和好班子评比计分的50%,由园区企业无记名投票评定;条管单位服务工作情况由园区企业无记名投票评定,通报所属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