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纪洪 记者 林潇)昨日,我省召开了推进江西绿色建筑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3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8%。到2015年,我省将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新增2个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过100项;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
10市县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和示范县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绿色建筑项目20个,建筑面积约达230万平方米。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8%。
目前,我省共有2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其中,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的16个项目已经实现并网发电,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892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示范工程成效明显。南昌市、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鹰潭市、宜春市、鄱阳县、新干县、余干县、上栗县等10个市县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和示范县,进贤县李渡镇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
实时监测300栋大型公共建筑
记者了解到,我省大型公建能耗监测和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在2013年取得实效。完成了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省级平台的建设,对300栋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实时监测。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学院等5所院校开展了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其中3所院校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已通过国家验收。
同时,节能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成效明显。结合我省气候特点,开展了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夏热冬冷地区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新型复合塑料建筑模板、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研究、屋面雨水收蓄节水池等20个项目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项目计划;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110项,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初见成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萍乡市、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和婺源县等6个城市入选国家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严格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
根据《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力争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新增2个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全省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过100项;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
此外,我省将严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对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但未取得国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绿色建筑备案的项目,不得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应当进行竣工能效测评及检测但结果未能达到相应标准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