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工业园区发展升级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省产业集群主营业务收入占工业比重达到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达60个;力争每个设区市均有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产业集群,每个县(市、区)均有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集群均建有功能健全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每百户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达到5个;依托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功能定位清晰、规模优势突出、集群效应明显、辐射带动有力的特色园区,全省园区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明确十大任务,发展产业集群
“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产业集群已成为推动江西省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提升城镇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富民就业的重要途径。”省工信委主任吴晓军说,总体来看,当前江西省产业集群正处于发展提升的关键阶段,今后重点是做大集群规模,提升发展质量,为全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全省工业园区发展水平,《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引导,设区市本级重点发展2至3个产业集群,县(市、区)重点发展1至2个产业集群;二是培育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优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强化产业配套,加快产业延链、补链、壮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四是推进技术创新,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五是节约集约用地,建立产业集群和园区集约用地控制指标评价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六是加快金融创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示范区建设,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七是降低物流成本,组建园区物流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园区“物流港”建设试点;八是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和低碳产业体系;九是推动产城融合,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十是推进体制创新,构建创新开放的工作体系。
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园区活力
根据《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江西省将推进全省工业园区机制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大部门制改革、扁平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工业园区管委会不要求上下对口,除设置必要的综合部门,可围绕产业发展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产业发展管理服务机构;各级政府将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工业园区更加灵活的社会经济管理权限、相对独立的财政管理权限;工业园区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内部代办服务、网上并联审批、限时高效完成的“一站式”服务,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化运作,探索组建投资运营公司,重点投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投融资平台。
江西省鼓励工业园区设立招商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招商人员,试行以年薪制为主的聘任公务员制;探索实行全员竞争竞聘制度,进一步打破身份编制限制,努力形成择优录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园区用人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薪酬形式,拉开收入分配档次,形成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务实创效的工作氛围。
今后,江西省将每年对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进行考核评价,引导园区在注重规模效益和增长速度的同时,更加关注促进产业集聚、推动技术创新等发展质量指标,通过指标对比找差距,实现竞相发展、转型发展、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