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国土资源局主动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常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积极创新高效用地“宜春模式”,着力打造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升级版”。2014年全市清理收回闲置土地4263.29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2555.31亩。2008年至2013年全市供地率和利用率综合排名列全省第一。
1.打造新型工业地产。鼓励园区企业建设多层厂房,鼓励已出让的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探索园区新建标准化厂房,鼓励小微工业企业租赁厂房,对工业地产容积率达到1.2以上的,市用地指标优先保障。
2.严控工业项目用地规模。按照项目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原则上单个项目用地控制在200亩之内。对单个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实行限额分级审核制度,县(市、区)单个工业项目用地200亩及以上,市本级单个项目用地300亩及以上的,出让之前须报市专家评审会评审,评审通过后准予供地。
3.差别化管理工业用地。探索制定了《宜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定价机制,按项目优劣市场化配置工业用地指标,努力保障节地型产(企)业用地,做到好项目用好地,优势项目优先安排用地,从而促进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