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筹建的批复》,同意赣州市筹建设立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
据悉,基金总规模为300亿元,其中首期规模30亿元,采取1+N模式,即设立1支母基金及N支子基金。基金通过提供资本金、并购重组、夹层融资、上市退出等多种方式,建立高效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重点投资于金融业、稀有金属和稀土资源保护性开发及污染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和养生养老产业、教育事业建设、现代高效农业、新能源产业、综合保税区领域的建设。
设立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可缓解当地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瓶颈制约,推动金融、投融资等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新突破,为区域内精准扶贫拓宽资金渠道,为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关键作用,对赣南苏区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