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稳增长、促转型、提效益、惠民生、保稳定”目标,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结合实际,近日出台十项措施促进全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800万元引导基金,支持地矿主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重点项目建设、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国外业务拓展等方面择优提供引导性资金扶持。
增加科技创新基金100万元,使全局科技创新基金达到300万元。重点支持科技进步和创新、创业,重点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快、提效潜力大的科研专项。
加强经营能力建设。加强对核工业华东建工集团资质维护的指导和协调服务,确保现有资质维护到位。全力做好地质找矿、地质延伸产业资质维护升级工作,对有关单位新增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局给予5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获取行业综合性最高资质,局给予30万元~50万元奖励。有效利用综合甲级资质,建设好工程勘察业平台。全力增强产品业、服务业竞争能力,对在产业发展中起支撑带动作用的,局给予5万元~10万元资金奖励。
加强驻外经营机构建设。支持鼓励各单位(公司)加快“走出去”步伐,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自身产业实际,有步骤、有目标地选择经营市场,建立经营网点。局将选择1~2个经营网点作为全局各产业综合性经营服务机构,进行重点扶持建设。
推进资产证券化。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寻求上市发展,在江西省政府“稳增长”二十二条鼓励政策基础上,一是给予拟申请上市企业2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二是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主体单位30万元,对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快园区资源开发,发展园区经济。实行园区调度制度,局成立园区建设调度领导小组,每月对园区建设、园区项目进行工作调度,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支持服务。对当年用于园区建设和项目开发建设的银行贷款,局给予银行同期利息30%~50%的贴息扶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建立职工执业资格证书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制度,由使用单位实行有偿使用;二是设立100万元人才引进基金,对各单位(公司)在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特殊、急需人才工作中所需经费,经局人劳处核准,给予单位每人次5万元补助;三是设立100万元人才奖励基金,对在本单位经营、技术和管理工作中经确认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按贡献大小给予其本人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加快推进“互联网+”新业态。支持和鼓励各单位各级企业以“互联网+”计划带动经济和产业发展。局对在“互联网+”产业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开发、经营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中有开拓性、实质性成效的单位和企业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资金奖励。
另外,该局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精准帮困工作方面也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