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高新区为进一步做好园区地下管网安全运行工作,预防和杜绝道路挖掘、建筑施工危及管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公共安全,该区制定了《高新区地下管线联合审查暂行规定》,就做好园区城市道路挖掘、建筑施工涉及管网安全运行有关管理暂时规定进行了明确规定。
凡在该区范围内进行危及地下燃气、电力、通讯、给水等管网安全运行的道路挖掘、建筑施工活动,均实行由相关职能部门事前联审批准制度;对园区城市道路挖掘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建设单位做好修复工作;加强地下管线权的维护管理,按照各自职责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确保建设单位提供齐全资料,并做好存档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建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