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切实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2015年扶贫帮建工作计划》要求,及时跟踪了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需要支持的事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积极发挥部门行业优势,从土地和矿产规划指标下达、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投入等方面开展精准扶贫。投入加大了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县的支持,引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县发展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台《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2015年支持赣州经济发展保障精准扶贫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赣南苏区用好用实相关政策,逐一抓好贯彻落实,对改善边远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和助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用地指标方面,截止目前,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用地总面积81943亩,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71663亩,其中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3633亩。赣州土坯房用地从省预留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用地计划中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已商请省财政厅将中央分配我省的120684万元新增费审核下达至各设区市,再由各设区市统筹安排到市县专项用于土地整治支出,其中赣州市17025万元,吉安市16783万元。目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崇义县、铅山县、横峰县、新干县、永新县等47个县(市、区)已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矿产资源方面,我厅争取国家对稀土、钨等优势矿产资源在下达新增开采、生产总量控制指标时给予倾斜。下达给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钨矿指标23945吨,占全省钨矿指标的76.32%。下达稀土指标9000吨,占全省稀土指标的100%。其中包括下达给赣州的钨矿指标25330吨和稀土指标8980吨,分别占全省钨矿指标的65.88%和99.78%。安排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质勘查项目27个(含赣州14),财政资金投入资金总额10978万元(含赣州2610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目前正在实施之中。同时,开展稀土和钨残矿、尾矿及重点建设项目压覆稀土资源回收利用试点。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意见,将赣州市辖区内公路、铁路、工业园区等各类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国家稀土规划矿区的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审核下放给了赣州,截止11月底共回收稀土758.71吨。
地质灾害治理方面,安排1/5万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治理等地质环境项目17个(含赣州7个),省财政投入资金3160万元(含赣州1724万元)。目前,各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且完成设计,项目均正在具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