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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若干措施支持工业发展
2016
01/05
15:25

日前,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支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予以优先保障、支持产业平台做优做强、创新供地模式、缩短审批时限、实施精准帮扶企业等十二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服务工业企业,支持工业发展。

在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予以优先保障方面,支持各县(市、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工业项目规划落地。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先行增加我市2015年至2020年的7万亩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优先用于保障“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工业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空间落地,重点用于保障龙头企业、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等工业项目的规划布局。

在支持产业平台做优做强方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土地政策向产业平台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复垦后建新区、低丘缓坡试点规模重点用于保障产业平台用地;指导赣州、龙南、瑞金3个国家级经开区,13个省级工业园区进一步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支持龙南、瑞金、石城、寻乌、崇义设立省级产业园区。

在创新供地模式方面,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租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实施“弹性土地出让年限”的供地政策;中小微企业可在不改变工业企业标准厂房使用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受租或受让方式取得工业厂房的产权,可以分幢分层办理产权分割登记手续。

在缩短审批时限方面,工业项目用地预审,属市、县级审批的,材料齐全后,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后,市本级审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工业项目用地出让,经市政府审批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招拍挂”程序;工业企业不动产抵押融资办理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

在实施精准帮扶企业方面,对列入市级调度的新增工业项目实行“一对一”专人负责制,对项目涉及的用地问题由专人全程跟踪对接,及时解决项目涉及的用地问题。对现有工业企业提出的需要国土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能够当日解决的必须当日解决,重大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政策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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