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江西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加快转变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关键时期。
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分别简称《省土地规划》《省矿产规划》),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2016年至2020年为规划期。《“十三五”规划》立足于全省“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领域面临的形势,紧紧围绕“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切实提高国土资源工作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保障服务能力。
《“十三五”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战略目标、主要举措、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全省未来五年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对全省“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关工作的全面部署和总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