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全市域封山育林以来,为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和林业总产值增长的目标,抚州市林业局转变发展思路,从强化国有林场示范、创建省级示范基地、开展评选“十佳林下经济基地”活动及积极申报林下经济项目等方面,做好封山后林下经济产业新文章。据统计,2016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经营面积159.58万亩,实现产值151.5亿元,参与农户数11.43万户,林农因林下经济人均增收约180元。
一是强化国有林场在林下经济发展的示范作用。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市各国有林场纷纷依托丰富的林地资源优势,利用林下经济发展相关优惠政策,以示范项目推动林下经济发展。
二是积极创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根据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市林业局积极组织辖区内从事林业产业发展的各类经营主体申报。经省厅同意,全市新增省级林业专业示范社8家,新增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5家。截止2016年12月,全市有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7家。
三是积极组织申报林下经济财政资金项目。根据省政府《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文件精神,2016年抚州市金溪、东乡、广昌、乐安、崇仁等县成功申报香精香料、黄桅子、药用牡丹、铁皮石斛、黄花菜、林菌等林下种植项目,总面积3200余亩,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6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