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台岭乡贫困户江凤娥等人面露喜色,因为检察院在台岭建立的“生态检察+产业扶贫”基地为他们发工资了,江凤娥在基地投劳6天,领了工资480元。像江凤娥一样的村民还有几十个,大家都领到了几百到上千的投劳工资。在中乡平分村的后山上,尹继龙正在为黄桃树除草,一年来,黄桃树、油茶都长高了不少,这是尹继龙的亲身体会。在中乡“生态检察+产业扶贫”基地建成一年来,在中乡贫困户尹继龙被基地聘为维护工,常年在基地工作,月薪2000元。这一年来他在家里务工,而且收入增加了许多,尹继龙看着长大的树苗,笑的合不拢嘴。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检察院按照省市院部署积极开展生态检察深化年活动,同时响应县委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生态永新的号召,率先在全省提出“生态检察+产业扶贫”模式,逐步闯出新路子迈出新步伐,打造出“江西生态检察永新模式”。
具体做法是,对进入检察环节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依法监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单位与受损方达成生态修复协议,以给付货币、承担劳务、亲友代替修复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对不能在原地恢复生态原貌的案件,集中生态补偿资金,推动集中异地投入到贫困村重点栽种经济生态林,成立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按户分配,每户都持有股份,有劳动力的贫困户还可以到基地投劳赚取报酬,待丰产后合作社按股份将分红返还给贫困户,从而推动实现脱贫致富。
2017年,永新县检察院办理生态案件23件30人,交纳补植复绿费75.5万,加上2016年补植复绿费共投资168.5万,在全县建成了8个“生态检察+产业扶贫”基地,补植面积达近1151.1亩,让贫困户335户934人受益。 永新县委书记肖兵对生态检察工作作出批示:“县检察院创新探索‘生态检察+产业扶贫’模式,县委对此非常赞赏,百姓十分满意,意义重大”。
在该院的推动下,县委、县政府印发《永新县贯彻生态领域“恢复性司法”理念管理办法》,将生态检察补植复绿工作提升到全县层面,并建立了补植复绿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