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全省系统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江西省局(公司)明确:转变管理方式,投资项目由原来的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和项目法人负责的管理体制,转变为实行负面清单方式管理,负面清单内的投资项目,须经清单制定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在负面清单内的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相关制度自主决策。适当下放部分权限,各直属单位一般项目的审批权限由原来的300万元扩大到400万元,多元化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暂不下放。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的投资项目必须设定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承担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的设定、变更应及时报告省局(公司)投资主管部门,作为出现违规行为时问责的依据。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巡查和重点抽查的机制,对项目实施单位所有项目进行督促和一般性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同时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进行抽查,检查结束后印发检查通报。强化项目论证,完善入库管理。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各单位必须编制较为完善和详细的方案,统筹考虑项目概算、标段划分、管理组织架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项目实施进展计划等有关事项,规定原则上工程建设项目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进行初步设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