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江西出台了《关于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届时,江西将探索承诺制改革、完善在线审批平台、推行政府代办制等重点任务,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将压减一半以上。
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
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前的政府审批时间为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实施意见》明确,2019年上半年对政府投资项目压减至79个工作日以内,对企业投资项目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对列入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或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67个工作日;对实行备案管理且以出让方式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审批时间压减至37个工作日。
不用分头跑 审批环节大为减少
为了提高事项审批和办理效率,《实施意见》明确了力度较大的改革措施。例如,对需要跨部门办理的图审、测绘、勘验、验收事项,推进“四联合”改革,建立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集成服务的机制,实现办理流程和中介服务并联化、协同化,使项目单位不再需要分头跑多个部门;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容缺受理,项目单位承诺在事项办结前补齐相关申报材料后,部门即可先行进行办理。
就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此次改革主要在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环节的多个方面作了较大精简。概括起来,一是变过去的串联审批为现在的并联审批;二是取消有关审核、备案;三是对特定的社会投资项目予以倾斜。改革后,审批环节大为减少,办理时间大为压缩,企业可以提前开工。
“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来讲,工程建设许可环节事项由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施工许可环节事项由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国土部门简化审查内容 缩减时限
《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国土资源厅对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限也做了改进,目前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我省不再对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和征地补偿费用情况、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安排情况,以及是否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进行审查,相应审查放在用地报批阶段完成,以缩减投资项目审批阶段时限。报件材料由原来的10项精减为8项。
审批程序不断减少,审批时限得到缩短。目前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工作已实行网上报件审查,由以前9个处室联审缩减为3个处室联审,预审资料受理时限由以前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审查时限由自然资源部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完成。同时,审批范围也进一步缩小。对于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和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不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