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商务部已正式批复同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委托登记机关。
此次权限下放促进了宜春经开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赋予了其更多经济管理权限,丰富了全链审批赋权清单。今后,宜春经开区所有企业可直接在区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进出口业务。这是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后,全省第一批12个开发区获批该权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海关才可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