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已经办理了清税,需提交什么资料才能办理企业注销?”
近日,赣州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接待了来咨询业务的赣州吉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东陈籽汶。
陈籽汶报上企业名称后,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上进行查询。
“我查了一下,系统显示企业不存在股权被冻结和出质的情况,没有列入异常名录,也没有其他不符合简易注销的情况,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这样啊,那我要带什么资料来办呢?”
“很简单的,一份申请表、一份委托书、一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还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不过,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和公司盖章,并拍照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后一个月内填好申请表、委托书,带上承诺书和营业执照就可以来窗口办理了。”
“就3张纸和营业执照,这么简单,我知道了,等公示45天后我就来办。”
“现在不是公示45天,是公示20天了。”工作人员微笑着说,“你们现在是赶上了好政策了,1月31日起赣州经开区实施新的简易注销试点政策,公示期从45天缩短为20天了。”
“那好,那好,公告期满我就来办。”陈籽汶高兴地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赣州经开区工商局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根据企业类型和适用情形,为办事人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企业的不同情况,该局将注销流程分为简易流程、特殊流程和普通流程。2017年,该局全面推行简易注销政策,对符合简易注销政策并已经清税的企业,不需在报纸上登报公告,只需将股东签署的承诺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今年1月31日起,赣州经开区工商局试点新的简易注销政策,公示期由原来的45个自然日减少到20个自然日。对因列入异常名录,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允许企业在办理了移出异常名录后,走简易注销流程。
对于普通流程注销的企业,4月1日起取消清算组备案登记,改为企业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备案,原规定报纸登报公告45天,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45天。公示期满后,申请人自行选择网上办理或登记窗口办理企业注销。截至目前,赣州经开区工商局办理企业简易注销54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