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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减压力 企业添活力 解读江西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2019
05/05
19:27

从5月1日起,我省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同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我省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施到位后,2019年可为全省企事业单位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10多亿元。”4月30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19%,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20%。从5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均降至16%。这样规定,一是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一步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二是同步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实现与企业缴费比例统一,体现制度并轨。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2015年以来先后五次降低社保费率。我省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于今年4月底到期。这两项保险虽然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但目前累计结余总量仍有一定规模,有条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因此,从5月1日起,我省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

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我省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确定,统计范围相对偏小、指标水平相对偏高。新政策中规定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原政策规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更能合理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

降低社保费率,实际上是以基金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活力的“加法”。我省明确,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我省税务部门将社保费降率工作纳入减税降费办的“大盘子”,建立“一竿子插到底”的指挥系统和工作机制,将社保费降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严格实施考评督促。

降低社保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近几年,我省基金收入逐年上升,基金支出大幅度增加,在中央养老保险补助支持下,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支平衡,滚存结余不断增加,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降低社保费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实施后,在中央加大养老保险补助、调剂的基础上,我省将通过扩大覆盖面、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平均工资也是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重要参数,为保障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我省明确,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省人社厅要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同时,我省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正按照国家部署,组织实施全省2019年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这也是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总体提高比例为5%,预计将有33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记者 黄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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