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进行了顶层设计规划,系统构建了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新生态。“我省中小企业总体规模偏小,产业层次较低,科技水平不高,抵御外来风险能力较弱,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提升规模、专业、科技、融合等方面发展水平。”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相关负责人这样解读。
《实施意见》提出目标,全省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各1000、500、500、300家以上;每年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600家以上,推动建立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100个以上;每年培育新增“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各300、50、10家以上,孵化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每年培育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文化创意园、大学生创业园、农业生态创业园、电商产业园等双创载体100个以上。
《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扶持,切实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在加大财政扶持方面,明确省财政统筹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技术改造等,各市、县(区)财政安排相应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实政府采购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