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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公示
2014
07/23
21:48

 彭泽县工业园区成立于2003年,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审核,2006年被首批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公告核准面积120公顷,主导产业为棉纺、建材、化工。东至龙城镇双合村、西至丁家湖、南至湖牛公路、北至茅店小学。

建园以来,彭泽县工业园区始终坚持“生态建园、特色立园、产业兴园”的发展战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择商,着力打造科技含量高、产业发展强的生态工业园区。目前,园区落户企业108家,初步形成纺织服装、精细化工、机械制造、矿产建材等支柱产业,从业人员近万余人,工业园区已成为彭泽县加速崛起的核心增长极,成为项目聚焦、产业集群的主阵地。经过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原规划核准面积120公顷已经用完,大批签约待建项目急需落实用地。为解决工业园区远期建设的发展空间问题,彭泽县工业园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江西省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192号)精神,于2013年7月正式启动了彭泽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前期工作,根据《彭泽县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拟从原彭泽工业园区调出区块33.54公顷,扩大区块面积1345.42公顷(含等量调入面积33.54公顷),最终扩区调区形成一区三园,总面积1431.88公顷,其中综合工业园面积规划面积86.46公顷(东至龙城镇双合村、西至丁家湖、南至湖牛公路、北至茅店小学);彭湖湾工业园规划总面积965.61公顷(东至芙蓉墩镇太字村、西至湖口县界、南至湖牛公路、北至长江);矶山工业园规划面积379.81公顷(东至龙城镇矶山村、西至龙城镇辰字村、南至湖牛公路、北至长江)。

2014年7月15日,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中小企业局和有关专家对彭泽工业园区扩区工作进行了评审。拟扩区选址区域符合《彭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彭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等规划要求,已纳入修编的《彭泽县城市总体规划》。拟选址区域已完成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通过了省国土厅的压覆矿产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区内未压覆矿产资源县适宜项目建设;通过了省住环保厅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通过了省环保厅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中小企业局均出具了积极支持意见。专家评审组通过了《彭泽县工业园区可行期性研究报告》和《彭泽县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彭泽县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符合《江西省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1]192号)文件要求,建设方案基本可行。

现将彭泽县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25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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