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从正在召开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江西省创新资金筹措办法,从2012年起,每年统筹安排4亿元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滚动使用,专项用于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在扶持方式上坚持创新,打破财政专项资金常用补助或贴息的传统支持方式,率先在省内采用对企业直接进行股权投资和以企业股权作为质押对企业进行投资的扶持方式;确定了资金滚动使用和放大原则,三年为一周期,收回后滚动使用,拉动金融信贷资金比例不低于1∶6。
同时,在项目申报、遴选和安排上坚持“三突出”,一是突出支持重点产业,围绕培育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元产业,两批扶持资金共安排生物及新医药产业15项、电子信息产业12项、光伏产品推广应用示范项目48个、航空产业直升机的研制与生产等;二是突出支持重点企业,两批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了正邦科技、晶科能源等一批已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以及拥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的企业;三是突出支持重大项目,重点扶持了共青城赛龙通信公司手机组装等35个带动作用强、影响力较大的重大项目。
江西省通过引导资金的投入,推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总量扩张。2014年以来,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电子信息、光伏、汽车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有望突破千亿元。优势产业集聚效应明显扩大,重点区域新兴产业聚集效应不断凸显。